各学院:
为不断加强学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校、院两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级、2025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关心集体;
2.履行心理委员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各科目学习成绩均合格;
5.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院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履职尽责,在心理委员岗位工作至少满一年;
2.每学期在班级里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心理健康活动,具有较好的活动效果;
3.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成效突出,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参与心理健康相关的志愿服务工作至少10 小时/每学年。
(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
1.符合基本条件,履职尽责,在心理委员岗位工作至少满一年;
2.每学期在班级里至少组织两次心理健康活动,积极打造班级心理健康文化品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在参与学院心理健康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独立策划、组织并开展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实践经验;
4.参与心理健康相关的志愿服务工作至少20 小时/每学年。
三、推荐比例
1.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比例:本学院心理委员总数的10%(专科不含三年级人数,本科不含四年级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
2.校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比例:本学院心理委员总数的5%(专科不含三年级人数,本科不含四年级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不占用院优秀心理委员名额。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定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统一组织开展评审及推荐,于5月30日前将校、院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wtc.edu.cn,文件命名格式: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纸质表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在院内开展公示。
3. 学校审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6月10日前完成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经审核未获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学生,自动纳入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4.公示表彰。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及学生处网站上公示、颁发证书。
五、评选说明
1.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个人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