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级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17-10-14作者:浏览次数:3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了解 2017级新生的心理健康 状况,从而为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造条件,促进同学们更好适应大学生活,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对全校2017级新生进行心理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1、运用心理测量和心理统计的方法,对我校2017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 行调查和研究,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2、建立 2017级新生电子心理档案,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提供科学依据。

 3.引导2017级新生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对自身心理健康状况有更好的了解, 积极融入大学生活。

二、总体要求

1、心理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时间长、对 准确度要求高,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共同帮助做好本次的普查工作。

 2、借助此次心理普查工作,检查本学院心理健康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支持心理辅导员工作,严格选拔班级心理委员,进一步完善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3、普查后对学生信息进行保密和管理,制订重点学生心理跟踪服务方案,予以关注、关爱,并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三、普查对象

 2017级全体学生

四、普查方式

本次普查采用手机在线测试,采用大学生人格健康测验(UPI)、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三种标准心理测量问卷,完成问卷共需1小时左右。

五、普查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由中心对 2017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统一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20171019日上午1000在光谷校区东区图书馆报告厅培训,请各学院所有2017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准时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

2、施测阶段。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在专门时间开展心理普查。

3、访谈阶段。轻度心理问题由辅导员、班主任访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 织访谈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中、重度心理问题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访谈。

 4、建档阶段。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析数据,并为所有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 案,并将各学院心理健康数据发至学院领导。

六、注意事项

1、心理普查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在工作以外场合讨论。

2、各学院的心理普查工作联络人为心理辅导员

3、有问题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吴量、金晓红,电话:02787767520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7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