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大排查大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统筹规划整体工作,提供条件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按照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并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二级院系积极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组织、管理等工作,密切支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新生心理普查。
二、普查对象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全体新生
三、普查方式
普查测试方式
(1)使用浏览器登陆,电脑端地址:http://psytest.wtc.edu.cn/psy/Login.aspx
手机端地址:http://mobilepsytest.wtc.edu.cn/psym/Login/Login
用户名与密码为学生学号。
四、普查程序
1.宣传动员与培训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
(1)10月19日 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布置会 各二级院系心理辅导员参加,布置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由心理辅导员总体负责协调本院系新生心理普查过程中师生宣传、组织、施测、访谈等各环节工作的开展。
(2)10月21日 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 近两年新进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培训内容: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务专题培训;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全体新生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心理普查工作重要性、工作流程以及心理普查开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开展好本班心理普查工作。
(3)10月21日 2021级心理委员培训 2021级全体心理委员参加,培训内容:心理委员主要职责;心理委员基本工作能力;心理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全体心理委员了解心理普查工作重要性和工作流程,督促本班全部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心理测验,协助开展好本班心理普查工作。
2.测验施测阶段
本项测验开放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31日,普查测验系统10月25日10:00开放后,由各二级院系总体负责本院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认真、独立完成心理普查测验,由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开展组织工作,心理委员协助督促本班同学尽快完成。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与心理普查的新生,由各院系汇总后及时上报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本项测验只做一次即可,请勿重复测评。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新生心理普查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要求,更是构建环境思政格局、建立“七防”阵地的重要体现。各二级院系应积极协同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加强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组织管理,扎实落地学生心理访谈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夯实心理健康教育阵地。
各二级院系心理辅导员担任本学院心理普查工作联络人,负责全面协调开展本院心理普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吴量、程若沁:027-87767520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8日